1月7日消息,經市政府同意,《太原市教育領域市級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月實施。我市明確教育領域市級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推進全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教育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市級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劃分為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含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等)3大類25項。其中,義務教育方面,主要包括公用經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校舍安全保障、小學生放學後託管服務經費補助等11項。全市執行國家或省基礎標準,市級與縣(市、區)按照分級負擔比例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例如,對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補助,市、縣(市、區)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全省基本辦學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學校現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係由當地財政統籌安排。今後根據城鄉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形勢,適時調整支持內容、範圍和重點。
我市動態調整優化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不斷提升全市教育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責編:鄢妮)